瀏覽: 日期:2021-03-11 08:45:28
教師教育教學用語用字規范責任書
一、 教師備課時書寫用字要求
所有備課筆記、教學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,不得書寫繁體字、異體字、二簡字或錯別字。
二、教師上課板書及教學用語要求
1.板書用字符合要求,不得書寫繁體字、異體字、二簡字或錯別字。
2.教學時必須使用標準的普通話。
三、教師課外輔導時板書及教學用語要求
1.輔導用字符合要求,不得書寫繁體字、異體字、二簡字或錯別字。
2.課后輔導時必須使用標準的普通話。
四、教師批改作業、書寫評語用字要求
批改作業、書寫評語時用字符合要求,不得書寫繁體字、異體字、二簡字或錯別字。
五、教師參加教研活動時工作用語和交流材料要求
教師參加教研活動時使用標準的普通話;所用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,不得書寫繁體字、異體字、二簡字或錯別字。
說明:“標準的普通話”具體是指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,其他專任教師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。
六、具體要求及措施:
1.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,在板書、批改作業、家校聯系冊、科研論文、案例等中寫規范漢字;每學期對教師教案、板書、論文、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。
2.在聽課、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范作為考核指標之一。
3.加強對各類教材、教輔讀物、試卷、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范審核把關。
4.把普通話口語課作為拓展型課程,納入教學計劃,固定任課教師,著重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。
教師簽名:
2021年3月10日